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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众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50万吨废矿石综合利用研发试验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
2024-05-2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辽宁众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50万吨废矿石综合利用研发试验项目
建设地点:鞍山市齐大山镇判甲炉村(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工程分公司院内)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辽宁众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建设50万吨废矿石综合利用研发试验项目,租用10942平方米工业用地,利用场地内现有建构筑物,并新建原料库房及成品库房,购置研发使用的破碎机、筛分机、磁选机等选矿设备,建设废矿石综合利用生产线及相关配套的公辅设施,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为加工处理50万吨废矿石,可实现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辽宁众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50万吨废矿石综合利用研发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网站: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NRfg010ocAllAH3MJesyQ?pwd=euq8
提取码:euq8;纸质报告书可通过向辽宁众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申请,联系方式见后。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齐大山镇判甲炉村、陈家台村及附近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第48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采取电话、传真、发邮件、写信,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当面座谈。
公共参与意见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箱到957924544@qq.com或邮寄至辽宁众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本次征求意见自本次公示登报起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众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解志军;电话:13941228688;地址:鞍山市千山区唐家房镇李氏房村。